|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定点医院的选择 |
| 发布日期:2009-01-16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

2.缴费比例
单位:元/月
|
缴费类别 |
基本医疗统筹基金 |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基金 |
合计 |
|
单位负担 |
个人负担 |
单位负担 |
个人负担 |
单位负担 |
个人负担 |
|
外地农民工、农民工 |
基数*1.8% |
—— |
基数*0.2% |
—— |
基数*2% |
—— |
|
本市、外埠城镇职工,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 |
基数*9% |
基数*2% |
基数*1% |
3元 |
基数*10% |
基数*2%+3 |
3.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按照“9+1+2+3”标准缴费者)可以在工作地或在居住地选择四家医院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四家定点医疗机构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北大医学部校医院)。
其他定点医院可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信息查询”专栏 查询。或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人才中心查询“定点医疗机构手册”,结合参保人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定点医院。
根据京劳社办发[2005]136号文件,农民工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行就医卡制度,按照参保农民工人数的2%发放《就医卡》(不足100人按2张发放),由单位结合参保人实际情况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农民工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就医卡》。2005年11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医疗保险并持有《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的农民工,仍可持手册按原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
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和被评为 A类的定点医院为全市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无需再选择,可直接就医。
附:
A类医院名单 东城区:协和医院、同仁医院 西城区:北大医院、人民医院、积水潭医院 宣武区: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健宫医院 广安门中医医院 海淀区:北医三院 房山区:良乡医院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