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
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从报到之日起薪。
2、新调入人员工资待遇
根据其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学历、学位、任职、考核等条件,按调入时所聘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并签订协议书,从调入上岗之日起薪。
凡在外单位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调入医学部后必须进行确认。职称确认前,先按低一级职务兑现工资。职称确认后,按确认结果执行相应的工资。
3、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1)调整工资标准:由国家统一安排,医学部人事处实施兑现。
(2)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3)岗位变动人员调整工资:根据通用岗位聘任结果,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根据任职通知,从其任职的下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考工定级:根据考工升级通知,从其升级的下月起兑现。
4、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月工资)
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按其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发放。
5、岗位津贴扣发规定
根据《北京大学岗位奖励津贴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离岗(如: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按离岗天数扣发岗位津贴;凡经批准公派出国(出境)或参加国内学术活动等的人员,当年度累计离岗时间超过30天(不含节假日),按日扣发岗位津贴。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扣发岗位津贴额=岗位津贴月标准÷21.75×实际离岗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