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
您好,恭喜您即将出国留学深造,本信主要是帮助您了解出国、回国等办理校内相关手续所需材料。
出国前2个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医院、学院、中心、处)的人事主管,在拿到《北京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之后即可按期出国留学。
出国期间请遵守往访国法律法规,尊重往访国的风俗习惯。在外请保持与国内派出单位的联系,定期汇报留学情况。如需申请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请提前3个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交所在医院(学院、部、处)的人事主管,获得医学部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不得擅自变更留学机构,不可改变留学身份,不得由公派改为自费或探亲。
回国后3个工作日内到医学部或所在医院人事处报到并提交材料。1个月内按所在单位要求汇报留学情况并提交材料。
详细内容见《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如有问题请联系医学部人事处或所在医院人事处。
医学部人事处因公长期出国(境)网址:https://rsc.bjmu.edu.cn/fwzn/cgcj/ygcqcg/index.htm
医学部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方式:
电话:010-82801627 邮箱:rencai@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