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通过面试程序,被用人单位(二级单位)确认录取后,用人单位人事干部下载《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计划审批表(二级单位填写)首次聘用》,上报医学部人事处审批备案(可以与合同同时上交);
2、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依据校人事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三份),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登记表》;
3、用人单位人事干部持《北京大学医学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登记表》、三份合同原件,同时按以下不同类别提供材料,前往人事处人才服务与培训中心(产业楼西侧平房),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者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上个单位离职证明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装订在劳动合同书最后;
新参保人员(指在北京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和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照片需露耳、露肩,以本人姓名命名。
(2)jpg格式。
(3)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4)电子版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于申报之月的15日之前发送到医学部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邮件地址:hanglingzi@126.com)。
特别提醒,由于该电子版照片是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应符合格式要求,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照片在办理社保增员时无法提交,不能申报该月的社会保险,因此影响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
相关证件复印要求:
凡办理社保业务的相关复印件必须和原件大小保持一致,不能扩印、缩印、照相印等。身份证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竖线横印并居中印在A4纸上。
签订退休返聘劳务合同者将退休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装订在劳务合同书最后;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者将兼职者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兼职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份、兼职者原单位提供的同意兼职证明原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装订在劳动合同书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