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医学部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5年聘用合同续订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合同类型及条件
聘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到期时,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1.在本校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正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如学校文件另有规定,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和提交材料
(一)时间安排
6月26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续订工作,并提交续聘合同材料。
(二)提交材料
1. 续订合同:
(1)《聘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部门签字盖章后,医学部人才中心盖章。
(2)《聘用合同书(固定期限)》,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医学部人才中心备案一份,个人档案存入一份(部门签字盖章后只需交到医学部人才中心两份)。
2.《人事档案调转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个人、医学部人才中心各一份(上一聘期已经填写过此《同意书》,可不重复填写)。
3.本单位续签情况总结及名单汇总,加盖本部门公章(如有不续签老师,请另附不续签情况说明)。
联 系 人:张振民
联系电话:82805122
邮箱:zhangzhenmin@bjmu.edu.cn
办公地址:产业楼西侧平房
医学部人事处
人才服务与培训中心
2025年3月12日